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其承受包括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两种。下列情形中,属于特定承受的是()
以下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成立要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①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给付 ②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使第三人对债务人直接取得债权 ③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基础合同有效成立 ④债权人也享有请求债务人向第三人给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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