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甲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行为,证监会对钱某和李某等人予以处罚。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钱某辩称,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二人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
李某获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5年2月,他被某期货公司聘用,该期货公司拟为其办理从业资格申请。根据以上信息回答下列问题:假设钱某符合从事期货业务的条件,其所在期货公司为其办理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手续,钱某在从业过程中,工作态度极不认真,因其从事的期货业务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理,对此,该期货公司( )。
甲香港投资公司、乙科研单位、丙营销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丁新材料公司。丁公司董事长由常住香港的甲公司赵某担任多总经理由乙科研单位钱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总监由丙营销公司孙某担任,负责公司财务工作;总经理助理兼安全总监由乙科研单位李某担任,负责丁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负责保证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责任主体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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