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美国联邦政府决策过程的三种类型。
①“顾问→总统”:在美国历史上,许多重大决策,都是在没有经过内阁讨论的情况下做出的。美国总统经常是与个别部长讨论某项政策问题,然后做出决定。有进,可能找少数几个内阁成员,再加上白宫的某个高级官员,聚会在一起,讨论并做出某项重大的政策决定。
②“小内阁→总统”:总统在进行有关重大决策前,往往要召开内阁会议,听取内阁成员的意见,内阁成员就相关的问题对决策方案进行评估,提出建议和意见,为总统最后抉择提供咨询服务。在内阁会议上,内阁部长只在发言权和建议权,不对有关问题进行表决,所有的意见和建议仅供总统参考。
③“思想库→小内阁→总统”:各个思想库、智囊团首先竞相向政府提出各种政策研究报告,然后由各小内阁的政策班子做出进一步的分析研究,从中挑选较佳的政策建议供总统选择。这种决策模式使政府决策者能广泛地接触到各种不同的政策主张,有利于集思广益、避免决策失误和保证政策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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