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理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它属于( )。
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
甲认为:
①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
②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
③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
乙则认为:
①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
②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
下列何种选项的观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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