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竞价规则一般应遵循哪些原则?
“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关键是竞价规则的制定,只有制定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价规则,才能保证“竞价上网”改革的顺利进行。一般制定竞价规则应遵循以下原则:
⑴建立公平的竞争主体原则。发电企业间公平竞争的前提之一是绝大部分发电厂与电网经营企业绝对分离,发电厂严格按《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实行现行企业运作。
⑵建立公平、独立的电力市场管理机制和电网调度机构的原则。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竞争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政府要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建立一个公平的外部环境。发电企业竞争的外部环境除燃料和材料供应外,主要的就是电力市场管理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这两个机构掌握了发电市场的管理权和电量调度权,对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影响最大,如果这两个机构为同一个电网企业所有,电网就可能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取垄断利益,因此,建立公平、独立的电力市场管理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是保证竞价上网的组织要求。
⑶保护先进、淘汰落后的原则。竞价上网的结果就是促进技术先进、能耗低的大机组发展,淘汰耗能高的小火电机组,最终达到降低社会电费负担,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⑷安全稳定原则。在设计电力市场的竞价规则时,必须充分考虑如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一次大的电网事故就足以抵消搞电力市场所获得的效益,因此保证安全不仅体现在制定购电计划时要进行安全校核,更重要的是在设计电力市场竞价模式和规则时,就要充分考虑电网的安全运行。
(5)合理的价格机制原则。在设计电价机制时不仅要考虑如何降低电价,还要考虑促使电价机制有利于电源和电网的长期发展,制定价格机制必须兼顾发电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即有利于激励外来资金在电力行业的投资,同时又促进发电商之间的竞争以降低上网电价,最终降低消费者的用电价格。
(6)效益补偿原则。电力市场初期,以竞价上网所产生的部分效益补偿市场成员的“搁浅成本”,同时经有管本门批准后,将剩余部分,部分用于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部分用于电网建设,部分用于建立电价平稳基金,最后剩余部分则可用于降低销售电价。
(7)慎重原则。对核电、特大型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等电厂,为考虑安全和国家整体利益等因素,政府可能规定这些电厂的电量(或部分电量)部参与竞争;同时在电力短缺时期,地方政府为了解决用电问题,对有的外资电厂承诺了电量、电价,但竞价上网后,如果不参与竞争的电厂过多,竞价上网的改革就失去了意义。因此,选择这些措施时应慎重,同时如果外资电厂不参与竞争,对本国的发电企业也不公平,因此政府应将其纳入竞争的行列。
同时区域电力市场的划分也与“厂网分离,竞价上网”密切相关。区域电力市场的划分决定了电力市场的实施范围和参与竞价电厂的数量,进而影响到该区域发电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和每个电厂的竞争力序位。另一方面,区域电力市场的划分对于发电企业在厂网分开后最大装机容量有限制作用。一般来讲,为了防止垄断和操纵市场,在同一区域电力市场内,一个发电企业装机容量占市场总容量的比重原则上均不能超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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