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场的性质和类型。
1、性质:⑴层次性。由于失误现象的分类可粗可细,类别可大可小,因此语义场可大可小若干较小的语义场可汇集为较大的语义场。较大的语义场又可汇集为更大的语义场,直至一个语言系统中最大的语义场。这样,语义场就有不同的层级,较小的语义场就是它所属的较大的语义场的下级语义场,或称为“子语义场”或“子场”;较大的语义场就是其上级语义场,或称为“母语义场”或“母场”。⑵系统性。属于同一级语义场的词语,其语义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如“丈夫”与“妻子”相互依存,没有一方,就没有另一方。语义场的系统系还表现为一个词语的意义,取决于这个词跟哪些词语构成一个语义场。如“孩子”跟“大人”构成语义场时,其意义为[-成年、+人],“孩子”跟“父母”构成语义场时,其意义为[←生育关系、+亲属]。由于语义场具有系统性,而不同的语言系统、不同的方言以及不同的时代,其语义场的构成情况会有所不同,因此,同一个词或相当的词,在不同的语言系统中,可能有不同的语义价值。如汉语的“沙发”来源于英语的sofa,但语义价值有所不同。“沙发”与“椅子、凳子“等构成语义场,包括单人的、多人的及坐卧两用的;英语的sofa则不包括单人沙发,单人沙发称chair(椅子)。⑶相对性。语义场的构成是以义项为单位的,因此同一个词有几个不同的义项,就分属几个不同的义场。另一方面,一个较大的语义场,可以从不同角度划分为不同的较小语义场。所以一个词语属于哪个语义场,哪些词语构成一个语义场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2、类型:可以分为二元义场和多元义场。二元义场又可分为关系型二元义场和异质型二元义场。多元义场又可分为有序型多元义场和无序型多元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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