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的“四大自由”分别为()。
在罗斯福总统的领导和主持下,1935年美国颁布了第一部()
在1933-1943年国会通过的重大立法中,几乎都不是国会创制的。罗斯福及联邦政府积极干预甚至控制立法,频繁使用否决权,几乎“扮演着议长的角色”。这表明罗斯福新政()。 ①加强了美国总统的权力 ②打破了三权分立的传统 ③削弱了美国国会的独立性 ④使美国集权趋势有所加强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