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
美国总统罗斯福于1933年3月4日入主白宫后,为了缓和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所造成的大萧条,立即开始推行“新政”。1933~1935年称第一新政,为复兴和救济阶段;1935~1939年称第二新政,为改革阶段。“百日新政”是指从1933年3月9日~6月16日间,罗斯福政府和国会先后迅速颁布的70多项应急性立法和命令。主要有:“银行紧急法令”,整顿停止银行和改组破产银行;统制货币,禁止黄金出口,放弃金本位制,实行美元贬值;改革税制。“全国工业复兴法”,规定雇员有权参加工会,并选出代表与雇主谈判合同,要求资本家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消灭重工劳动。“农业调整法”,授权农业调整局控制农副产品的生产,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和农民购买力。联邦政府还通过法令建立民间资源保护队;建立联邦紧急救济署;成立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投资兴办水力发电和大规模灌溉工程。罗斯福的“新政”对克服大萧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938年美国工业生产比1932年增加了30%,1939年增加60%,国民生产总值从1933年的415亿美元,增为1939年的2094亿美元。罗斯福的“百日新政”是美国历史上一次空前重大的资本主义改革,有的学者称之为“一种有控制的资本主义”。
20世纪30年代的罗斯福新政对资本主义世界产生的影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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