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其中,()类、()类建筑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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