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共同富裕的关系?
(1)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目标和社会主义本质的最重要体现。
(2)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了一个大政策,就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承认和允许人们在收入方面存在差别,并且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差距的扩大,有其客观必要性:这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必然结果;这是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分配方式的必然结果;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这是我国各地自然条件和历史条件不同造成的必然结果。
(3)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不意味着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愈大愈好,要防止产生两极分化。
(4)为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党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为解决经济发展进程中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在分配注重公平。针对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5)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就是要通过完善分配政策,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避免存在的收入差距保持在合法和适度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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