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各出资10万成立一家普通合伙的水果店,由于经营不善,水果店欠丁35万货款。清算时该水果店只剩20万资产。丁可向甲、乙、丙任何一人请求清偿余下的15万元。
正确。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甲、乙、丙三个经协商后,决定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共同经营木材加工生意,并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甲、乙以现金的形式分别出资20万元和10万元,丙意欲以劳务出资。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乙因举转移不愿再经营木材加工生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丁。
甲、丙、丁三人继续营业,并推举甲作为合伙企业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30万元人民币的木材购买合同,结果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木材,以致已付出的30万元货款拿不回来。
甲、乙、丙各出资10万成立一家普通合伙的水果店,由于经营不善,水果店欠丁35万货款。清算时该水果店只剩20万资产。丁可向甲、乙、丙任何一人请求清偿余下的15万元。
甲、乙、丙各出资10万成立一家普通合伙的水果店,由于经营不善,水果店欠丁35万货款。清算时该水果店只剩20万资产。丁可向甲、乙、丙任何一人请求清偿余下的15万元。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有()。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若(),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