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知觉不同于感觉的特征。
与感觉相比较,知觉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知觉反映的是事物的意义。知觉的目的是解释作用于感官的事物是什么,尝试用词去标志它,因此知觉是一种对事物进行解释的过程。
第二,知觉是对感觉属性的概括,是对不同感觉通道的信息进行综合加工的结果,所以知觉是一种概括的过程。
第三,知觉包含有思维的因素。知觉要根据感觉信息和个体主观状态所提供的补充经验来共同决定反映的结果,因而知觉是人主动地对感觉信息进行加工、推论和理解的过程。感觉是知觉的基础,知觉是感觉的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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