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公安局改变处罚决定,原告不撤诉,经法院审查认为,原行政行为合法
B、甲种苹果丰收,但当年水果市场过剩,甲遭受严重经济损失,遂起诉其所在乡政府,认为乡政府未履行对农业生产进行指导的职责
C、张因违章建筑被市规划局罚款500元,张不服,向法院以市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告知其应起诉市规划局,张执意起诉市政府
D、丁在起诉时一并向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但一审判决未涉及赔偿问题,丁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丁不应获得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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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A项,原行政行为合法,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B项,政府没有主动进行指导的行为,并不是可诉的行政行为,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行为,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
C项,《行诉解释》第26条第1款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D项,《行诉解释》第109条第4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