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集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责任说法中,正确的是()
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自身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Ⅳ.公司未分配利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