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承认的概念及其特征。
承认,是指既存国家以一定方式对新国家或政府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 承认具有以下特征: ⑴承认是既存国家对新国家或新政府所作的单方面的行为; ⑵承认包含两个含义:一是指承认国对新国家或新政府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二是指承认国表明愿意与新国家或新政府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⑶承认将会引起一定的法律效果,是一种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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