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甲与乙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便订立了婚约,同时甲交给乙5000元钱作为聘礼。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乙认为与甲合不来,提出解除婚约。甲同意解除婚约,但要求乙返还聘金5000元,诉至法院。对甲的要求,人民法院应 。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