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犯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 ),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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