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对该复议决定仍不服,相对方( )。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对该复议决定仍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法做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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