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各出资40%,丙出资20%。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条款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1)选项A: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选项B: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3)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选项D:公司解散清算后,如有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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