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任选其一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