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期起两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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