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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2016年9月生产销售原煤15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6000万元;开采煤矿时同时生产天然气6000立方,本月全部出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3800万元。已知原煤的资源税税率为4%,煤矿邻近的某石油管理局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6%,该煤矿当月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合计为()万元。

单选题
2022-04-30 11:34
A、240
B、494
C、1754
D、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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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资源税——税额计算”相关知识。煤炭生产的天然气不征资源税,但需要征收增值税。该煤矿当月应纳资源税=6000×4%=240(万元);该煤矿当月应纳增值税=6000×17%+3800×13%=1020+494=1514(万元);合计=240+1514=17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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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2012年1月开采原煤2000吨,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800吨,按照合同约定本月收到80%的货款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另将部分原煤(原煤数量无法确定)移送加工成洗煤300吨,综合回收率是30%,所加工的洗煤当月全部销售。已知,原煤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为2元/吨,则该煤矿1月应缴纳的资源税是()元。
某煤矿本月开采原煤4000吨,当月销售2500吨;开采天然气800万立方米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已知当地原煤适用的资源税税额为3元/吨、天然气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5%,该煤矿本月应纳资源税税额为()。
位于A镇的某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购进挖掘机一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款为10.2万元;支付不含增值税运费2.55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2)购进一批辅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万元,支付不含增值税运费1.8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月底盘点时发现该批辅料因管理不善已经毁损20%。(3)开采原煤10000吨,销售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4)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125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已知:原煤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交通运输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该企业所在地原煤资源税税额为5元/吨,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有关该企业本月应当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位于A镇的某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购进挖掘机一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款为10.2万元;支付不含增值税运费2.55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2)购进一批辅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万元,支付不含增值税运费1.8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月底盘点时发现该批辅料因管理不善已经毁损20%。(3)开采原煤10000吨,销售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4)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125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已知:原煤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交通运输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该企业所在地原煤资源税税额为5元/吨,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有关该企业本月应当缴纳的资源税,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某煤矿2016年9月生产销售原煤15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6000万元;开采煤矿时同时生产天然气6000立方,本月全部出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3800万元。已知原煤的资源税税率为4%,煤矿邻近的某石油管理局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6%,该煤矿当月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合计为()万元。
某煤矿2016年9月生产销售原煤15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6000万元;开采煤矿时同时生产天然气6000立方,本月全部出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3800万元。已知原煤的资源税税率为4%,煤矿邻近的某石油管理局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6%,该煤矿当月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合计为()万元。
某煤矿某月生产、销售原煤120万吨,应缴纳以下税种()。
某煤矿2012年3月份生产销售原煤10万吨;地面抽采煤层气5000万立方米,本月全部销售。已知该煤矿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5元/吨,煤矿邻近的某石油管理局天然气的单位税额为8元/千立方米,该煤矿3月份应纳的资源税税额为( )万元。
某煤矿2011年12月份生产销售煤炭5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000万元;另煤炭10万吨加工煤炭制品,全部自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00万立方米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该煤矿适用的税额为1.2元/吨,天然气适用的税率5%。该煤矿当月应纳的资源税额为()。
某煤矿将外购原煤和自采原煤按照2:1的比例混合在一起销售,7月销售混合原煤9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经计算确认,外购原煤单价500元/吨(不含增值税),该煤矿煤炭资源税税率为8%,当期该煤矿应纳的资源税为()万元。
某煤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原煤加工、洗煤生产业务,在开采煤炭过程中伴采天然气,2016年7、8月发生下列业务:7月份:(1)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1500吨,不含税销售额750000元,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本月支付60%,其余货款与8月10日前支付。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7月份支付货款280000元。(2)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1000吨,不含税销售额600000元,当月收取20%定金,不含税金额为120000元,合同规定8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3)销售天然气2000千立方米,不含税销售额6000000元。(4)从一般纳税人购进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340000元,支付运输费取得货运专票注明25000元。8月份:(1)8月8号向甲企业发出洗煤1000吨,收回剩余的80%货款,不含税金额为480000元;8月份销售原煤15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40000元。(2)8月购进货物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88400元,支付购货运输费取得货运专票注明运费50000元。说明:原煤资源税税率为5%,煤炭综合回收率为40%。原煤增值税税率为17%,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为13%,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发票符合税法规定,均在当月认证并申请抵扣。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6年8月该煤矿应纳增值税()元。
某煤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原煤加工、洗煤生产业务,在开采煤炭过程中伴采天然气,2016年7、8月发生下列业务: 7月份: (1)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1500吨,不含税销售额750000元,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本月支付60%,其余货款与8月10日前支付。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7月份支付货款280000元。 (2)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1000吨,不含税销售额600000元,当月收取20%定金,不含税金额为120000元,合同规定8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3)销售天然气2000千立方米,不含税销售额6000000元。 (4)从一般纳税人购进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340000元,支付运输费取得货运专票注明25000元。 8月份: (1)8月8号向甲企业发出洗煤1000吨,收回剩余的80%货款,不含税金额为480000元;8月份销售原煤15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40000元。 (2)8月购进货物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88400元,支付购货运输费取得货运专票注明运费50000元。 说明:原煤资源税税率为5%,煤炭综合回收率为40%。原煤增值税税率为17%,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为13%,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发票符合税法规定,均在当月认证并申请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6年8月该煤矿应纳增值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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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粮食白酒100吨全部用于销售,当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同时收取品牌使用费15万元,当期收取包装物押金5万元,到期没收包装物押金3万元。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
某煤矿将外购原煤和自采原煤按照1:1的比例混合在一起销售,7月销售混合原煤6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经计算确认,外购原煤单价490元/吨(不含增值税),该煤矿煤炭资源税税率为8%,当期该煤矿应纳资源税(   )万元。
 甲市某煤矿5月销售自采原煤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为600万元;用外购原煤连续加工成洗选煤400吨,全部对外出售;用自产的原煤连续加工成洗选煤2000吨全部用于集体宿舍供暖。已知该市区资源税税率为6%,洗选煤折算率为70%,本企业近期销售洗选煤价格为900元/吨,则该煤矿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万元。
A煤矿将外购原煤和自采原煤按照1:2的比例混合在一起销售,4月销售混合原煤9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经过计算确认,外购原煤单价500元/吨(不含增值税),该煤矿资源税税率为7%,则该煤矿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万元。
某煤矿将外购原煤和自采原煤按照3:1的比例混合在一起销售,6月销售混合原煤1 8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经计算确认,外购原煤单价600元/吨(不含增值税),该煤矿煤炭资源税税率为8%,当期该煤矿应纳的资源税为( )万元。
某煤矿2017年4月开采原煤10万吨,将其中4万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 000万元;将其中1万吨原煤连续生产为煤气;将其中部分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煤,生产出来的洗煤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 000万元;已知煤炭资源税税率为8%,当地省财税部门确定的洗煤折算率为60%,该煤矿2017年4月应缴纳资源税( )万元。

某煤炭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200万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元/吨,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2月底之前支付60%,其余货款于3月底前支付完毕。

(2)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100万吨用于生产洗煤,当月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对外销售洗煤2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40000万元;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6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120000万元,合同约定3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3)进口原煤40万吨,用于加工选煤,进口原煤共支付买价7200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用60万元、保险费110万元;当月对外销售加工的选煤1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7500万元。

(4)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置加工洗煤的机器设备1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含税运输费用4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80万吨用于生产居民用煤炭制品;当月批发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16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6000万元。

(6)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居民用煤炭制品2.8万吨,零售价格6500元/吨。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4台,每台零售价格8.2万元,该设备系2007年购入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原煤资源税税率为8%,关税税率为2%,洗选煤的折算率为80%,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计算该煤炭生产企业2月份销售原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某煤炭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200万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元/吨,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2月底之前支付60%,其余货款于3月底前支付完毕。

(2)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100万吨用于生产洗煤,当月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对外销售洗煤2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40000万元;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6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120000万元,合同约定3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3)进口原煤40万吨,用于加工选煤,进口原煤共支付买价7200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用60万元、保险费110万元;当月对外销售加工的选煤1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7500万元。

(4)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置加工洗煤的机器设备1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含税运输费用4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80万吨用于生产居民用煤炭制品;当月批发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16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6000万元。

(6)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居民用煤炭制品2.8万吨,零售价格6500元/吨。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4台,每台零售价格8.2万元,该设备系2007年购入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原煤资源税税率为8%,关税税率为2%,洗选煤的折算率为80%,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计算该煤炭生产企业2月份销售洗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某煤炭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200万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元/吨,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2月底之前支付60%,其余货款于3月底前支付完毕。

(2)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100万吨用于生产洗煤,当月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对外销售洗煤2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40000万元;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6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120000万元,合同约定3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3)进口原煤40万吨,用于加工选煤,进口原煤共支付买价7200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用60万元、保险费110万元;当月对外销售加工的选煤1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7500万元。

(4)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置加工洗煤的机器设备1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含税运输费用4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80万吨用于生产居民用煤炭制品;当月批发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16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6000万元。

(6)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居民用煤炭制品2.8万吨,零售价格6500元/吨。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4台,每台零售价格8.2万元,该设备系2007年购入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原煤资源税税率为8%,关税税率为2%,洗选煤的折算率为80%,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计算该煤炭生产企业2月份进口原煤应缴纳的关税税额。

某煤炭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200万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元/吨,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2月底之前支付60%,其余货款于3月底前支付完毕。

(2)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100万吨用于生产洗煤,当月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对外销售洗煤2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40000万元;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6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120000万元,合同约定3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3)进口原煤40万吨,用于加工选煤,进口原煤共支付买价7200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用60万元、保险费110万元;当月对外销售加工的选煤1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7500万元。

(4)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置加工洗煤的机器设备1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含税运输费用4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80万吨用于生产居民用煤炭制品;当月批发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16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6000万元。

(6)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居民用煤炭制品2.8万吨,零售价格6500元/吨。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4台,每台零售价格8.2万元,该设备系2007年购入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原煤资源税税率为8%,关税税率为2%,洗选煤的折算率为80%,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计算该煤炭生产企业2月份进口原煤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某煤炭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200万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元/吨,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2月底之前支付60%,其余货款于3月底前支付完毕。

(2)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100万吨用于生产洗煤,当月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对外销售洗煤2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40000万元;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6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120000万元,合同约定3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3)进口原煤40万吨,用于加工选煤,进口原煤共支付买价7200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用60万元、保险费110万元;当月对外销售加工的选煤1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7500万元。

(4)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置加工洗煤的机器设备1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含税运输费用4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80万吨用于生产居民用煤炭制品;当月批发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16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6000万元。

(6)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居民用煤炭制品2.8万吨,零售价格6500元/吨。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4台,每台零售价格8.2万元,该设备系2007年购入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原煤资源税税率为8%,关税税率为2%,洗选煤的折算率为80%,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计算该煤炭生产企业2月份购进机器设备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某煤炭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200万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元/吨,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2月底之前支付60%,其余货款于3月底前支付完毕。

(2)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100万吨用于生产洗煤,当月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对外销售洗煤2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40000万元;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6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120000万元,合同约定3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3)进口原煤40万吨,用于加工选煤,进口原煤共支付买价7200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用60万元、保险费110万元;当月对外销售加工的选煤1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7500万元。

(4)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置加工洗煤的机器设备1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含税运输费用4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80万吨用于生产居民用煤炭制品;当月批发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16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6000万元。

(6)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居民用煤炭制品2.8万吨,零售价格6500元/吨。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4台,每台零售价格8.2万元,该设备系2007年购入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原煤资源税税率为8%,关税税率为2%,洗选煤的折算率为80%,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计算该煤炭生产企业2月份销售选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某煤炭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200万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元/吨,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2月底之前支付60%,其余货款于3月底前支付完毕。

(2)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100万吨用于生产洗煤,当月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对外销售洗煤2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40000万元;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6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120000万元,合同约定3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3)进口原煤40万吨,用于加工选煤,进口原煤共支付买价7200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用60万元、保险费110万元;当月对外销售加工的选煤1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7500万元。

(4)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置加工洗煤的机器设备1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含税运输费用4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80万吨用于生产居民用煤炭制品;当月批发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16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6000万元。

(6)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居民用煤炭制品2.8万吨,零售价格6500元/吨。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4台,每台零售价格8.2万元,该设备系2007年购入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原煤资源税税率为8%,关税税率为2%,洗选煤的折算率为80%,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计算该煤炭生产企业2月份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某煤炭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200万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元/吨,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2月底之前支付60%,其余货款于3月底前支付完毕。

(2)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100万吨用于生产洗煤,当月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对外销售洗煤2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40000万元;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6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120000万元,合同约定3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3)进口原煤40万吨,用于加工选煤,进口原煤共支付买价7200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用60万元、保险费110万元;当月对外销售加工的选煤1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7500万元。

(4)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置加工洗煤的机器设备1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含税运输费用4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80万吨用于生产居民用煤炭制品;当月批发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16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6000万元。

(6)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居民用煤炭制品2.8万吨,零售价格6500元/吨。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4台,每台零售价格8.2万元,该设备系2007年购入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原煤资源税税率为8%,关税税率为2%,洗选煤的折算率为80%,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计算该煤炭生产企业2月份销售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某煤炭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200万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元/吨,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2月底之前支付60%,其余货款于3月底前支付完毕。

(2)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100万吨用于生产洗煤,当月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对外销售洗煤2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40000万元;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6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120000万元,合同约定3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3)进口原煤40万吨,用于加工选煤,进口原煤共支付买价7200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用60万元、保险费110万元;当月对外销售加工的选煤1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7500万元。

(4)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置加工洗煤的机器设备1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含税运输费用4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80万吨用于生产居民用煤炭制品;当月批发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16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6000万元。

(6)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居民用煤炭制品2.8万吨,零售价格6500元/吨。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4台,每台零售价格8.2万元,该设备系2007年购入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原煤资源税税率为8%,关税税率为2%,洗选煤的折算率为80%,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计算该煤炭生产企业2月份共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某煤炭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200万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元/吨,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2月底之前支付60%,其余货款于3月底前支付完毕。

(2)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100万吨用于生产洗煤,当月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对外销售洗煤2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40000万元;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6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120000万元,合同约定3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3)进口原煤40万吨,用于加工选煤,进口原煤共支付买价7200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用60万元、保险费110万元;当月对外销售加工的选煤1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7500万元。

(4)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置加工洗煤的机器设备1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含税运输费用4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移送自行开采的原煤80万吨用于生产居民用煤炭制品;当月批发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16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6000万元。

(6)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居民用煤炭制品2.8万吨,零售价格6500元/吨。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4台,每台零售价格8.2万元,该设备系2007年购入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原煤资源税税率为8%,关税税率为2%,洗选煤的折算率为80%,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计算该煤炭生产企业2月份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
某煤矿2013年3月开采原煤600万吨,销售240万吨,另将一部分原煤移送加工生产选煤48万吨,销售选煤30万吨,选煤综合回收率30%,资源税单位税额5元/吨。该煤矿2012年3月应纳资源税()万元。
某煤矿企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原煤加工、洗煤生产业务,在开采煤炭过程中,伴采天然气,2014年11月发生部分如下业务:(1)2014年10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合同规定,货款分别在2014年10月15日和11月20日支付,11月20日该企业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的时候一并计算了资源税。(2)11月5日向企业股东的亲戚张某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10吨,销售价格为300元/吨。该企业按照此销售价格确认收入计算了资源税。(原煤的市场价格为600元/吨)(3)11月18日该企业将闲置的仓库作为出资与甲企业共同成立了乙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该煤矿企业未就出资的仓库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要求: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请您就上述业务分析该企业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位于A镇的某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购进挖掘机一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款为10.2万元;支付不含增值税运费2.55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2)购进一批辅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万元,支付不含增值税运费1.8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月底盘点时发现该批辅料因管理不善已经毁损20%。(3)开采原煤10000吨,销售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4)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125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已知:原煤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交通运输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该企业所在地原煤资源税税额为5元/吨,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有关该企业本月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企业2010年向非关联企业销售产品3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00元,向一关联企业销售相同产品22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元。2011年7月15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发现,该企业在进行2010年度纳税申报时,未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税务机关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进行调整。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5%,则应补交所得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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