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税前列支。
某企业2013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期限3个月的短期借款1000000元,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年利率6%。借款利息不采用预提方式,于实际支付时确认。4月1日,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短期借款本息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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