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自2006年1月1日生效实施。
2007年10月15日,村集体经济组织以10%的年利率从银行贷款80000元,用该项贷款全额于2008年1月1日购入一批幼牛,当年发生饲养费用36000元。2008年4月15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该项银行贷款本息一次还清。2009年1月1日,该批幼牛成龄转为役牛,预计可使用10年,当年发生饲养费用45000元。
2008年4月15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共()元。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