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配备《油类记录薄》或记载伪造事实,经我国港务监督查实,会处以警告或罚款。
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对船舶上人员规定的目的在于()。 Ⅰ.保证船员的质量; Ⅱ.保证船员的配备数量; Ⅲ.保证船员的构成; Ⅳ.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
STCW公约所要求的船员培训包括()。 Ⅰ、为申请适任证书考试者而安排的考证培训; Ⅱ、为保证持证船员不断精通业务并掌握最新知识而安排的专业培训; Ⅲ、为提高所有船员或某类船员单项专业技能而要求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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