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怎么办?申诉期间,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吗?
条例规定,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公务员对人事处理决定的复核、申诉期间,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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