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当代中国主要法的渊源。
(1)立法。立法是各国最直接的法的渊源。
(2)国家机关的决策和决定。
(3)司法经验、判例和法律解释。这类法的渊源在法的渊源体系中的地位,在不同国情之下,往往有较大差别。
(4)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这在当今时代也是具有普适性的法的渊源。
(5)国际法。国际法作为一国的法的渊源,既包括该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和其他国际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包括该国未加入的国际条约和其他国际规范性法律文件。
(6)习惯。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规则中有不少规则来自于习惯。立法机关可以根据习惯形成制定法规则。
(7)道德规范和正义观念。这也是具有普遍性的法的渊源。古今自然法学派就特别强调这种法的渊源,他们中的许多人不仅把这些因素视为最主要的法的渊源,甚至要把这些因素直接视为法的形式。
(8)社团规章和民间合约。这些由民间社会形成的规则一经融入法律规则之中,便使法获得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生活根基。
(9)外国法。如同国际法在当代中国日益成为重要法的渊源一样,外国法在现今中国,亦应当成为一种法的渊源。
(10)理论学说特别是法律学说。学说也是古今资源性法的渊源之一。历史上和现实中,有关学说甚至担当着法制和法治指导思想的角色。中国封建时代的儒家学说是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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