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经营中,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方享有以下权利:(1)发包的权利。(2)监督的权利。(3)处理的权利。(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3)为承包方提供必要服务。(4)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2)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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