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法律责任。
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交付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某房地产开发商于2007年1月1日以8000万元的价格取得一宗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面积1公顷,用途为写字楼,容积率为4,土地使用期限为法定最高年限,现正进行开发建设,预计2010年1月1日建成交付使用。
该房地产的现状为()。某房地产开发商于2007年1月1日以8000万元的价格取得一宗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面积1公顷,用途为写字楼,容积率为4,土地使用期限为法定最高年限,现正进行开发建设,预计2010年1月1日建成交付使用。
2010年1月1日建成时,购房者的土地使用期限为()年。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