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在社会系统理论中,作为协作系统的正式组织,不论其级别高低、规模大小,都包含三个基本要素:
(1)协作的意愿。协作的意愿就是组织成员愿意为组织的目标做出贡献的意志。没有协作的意愿,就无法把个人的努力一致起来,也无法使各个人的努力持久下去。为了获得组织成员的协作意愿,保证实现组织目标,组织必须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方面,为组织成员提供充分地诱因,满足成员组织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说服教育来改变组织成员的主观态度,如培养组织成员的协作精神,以保证组织的存续和发展。
(2)共同的目标。共同的目标是协作意愿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共同目标,组织成员就不知道组织要求他们干什么,以及从协作的结果中他们能得到一些怎么样的满足,这样就无法从组织成员那里诱导出协作的意愿来。因此必须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共同目标对于组织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因素。
(3)信息联系。组织的一端是共同的目标,另一端是参与组织的具有协作意愿的成员,因而只有通过信息联系把这两段连接起来,才能成为有机的整体。
上述三个基本要素对于一切正式组织来说都是必须的。每一个正式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只有通过这三个要素的结合才能实现。
试题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