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当承运人将部分旅客的运送委托给实际承运人时,则承运人对于实际承运人的运送().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的精神,弃船时船长应按()顺序组织人员离船。 Ⅰ.旅客; Ⅱ.本人; Ⅲ.非值班船员; Ⅳ.值班船员。
我国海商法规定,对()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承运人和船舶概不负责。 Ⅰ.承运人;Ⅱ.船长;Ⅲ.船员;Ⅳ.引航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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