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多少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多少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多少年未动工开发的,有什么规定?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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