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联合买卖或者连续买卖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属于《证券法》规定的禁止的交易行为中的()。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利用()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是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之一。
Ⅰ.资金优势 Ⅱ.持股优势 Ⅲ.信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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