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总货款额为20万元的设备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额总值的10%。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5000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依法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万元。
甲电子配件厂与乙电脑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芯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100万元。乙公司先支付15%的货款即15万元,甲厂送货后1个月内,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乙公司先支付了15万元,甲厂送货后,由于乙公司经营状况不好,遂与甲厂协商,由丙公司承担债务,甲厂同意。
问:丙公司处于什么地位?其加入债务人,如果没有甲厂的同意,而只是通知甲厂,能否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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