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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

问答题
2022-06-02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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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根据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的规定,只要对生养死葬义务,可以取得全部遗产。


试题解析

标签: 婚姻家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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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请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继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身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根据上述定义,按照法定继承的上述规定,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根据定义,下列属于代位继承的是( )。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代位继承的是
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评分遗产。
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中留给继承人的遗产。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遗产按()处理。
  继承中,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若有死体,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 )
父母去世后,弟弟以在农村“出嫁后的女儿不能继承遗产”的习俗为由,将父母的遗产独自占用。姐姐几次和弟弟交涉未果,不得已诉诸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姐弟俩共同继承父母遗产。法院判决说明()①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同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遗产②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③只要有法定继承人存在,其他人就不能获得遗产④在分配遗产时,要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因车祸死亡,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甲死亡后,没有留下遗嘱,下列亲属中不能分得甲的遗产的继承人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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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等方式。根据《继承法》,下列情形中,遗产的有关部分应当按照原继承关系中的法定继承办理的有(  )。
某与赵某领取结婚证仅三天,还没有来得及举行婚礼,赵某就意外死亡。不可以参加继承赵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管辖或者(  )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
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书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囚车祸死亡,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其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
代位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或者丧失继承权,而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份的制度。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符合代位继承的是( )。
财产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时,其法定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或者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根据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和()。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符合转继承制度的是( )。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据此,下列行为中的哪一项属于转继承( )
甲杀害乙,乙的继承人因乙死亡而继承其遗产。引起该继承关系的法律事实是()。
涉外继承是指在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即有涉外因素的继承。根据规定,涉外继承时,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对继承与否没有表示的,视为(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我国《民法通则》第149条也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是纽约,因此动产适用纽约法律。故选C和D,排除A与B。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以下属于遗产的构成要件,除了()。
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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