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民事纠纷中,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甲企业向乙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企业拒绝执行判决,此时乙企业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甲企业中价值100万元的货物。同时,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其他债权人提出的对甲企业的破产申请。针对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5年12月27日,甲企业因合同违约而涉及一桩诉讼案。最终的判决很可能对甲企业不利。2015年12月31日,甲企业尚未接到法院的判决。据专业人士估计,赔偿金额可能是8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某一金额,而且这个区间内每个金额的可能性都大致相同。
问:甲企业确认的负债金额是多少?
王某投资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委托宋某管理企业事务。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宋某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宋某未经王某同意,以甲企业的名义向乙企业购买30万元原材料,乙企业不知甲企业对宋某权利的限制。下列关于合同效力及甲企业权利义务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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