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对一人犯数罪的被告人,叙述其犯罪事实的顺序通常是()
一人犯数罪的,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 )是指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就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罪轻还是罪重,应否受到刑事处罚和判处什么刑罚作出书面处理结论的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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