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仲裁庭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仲裁期限从申请追加之日起重新计算
B、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C、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D、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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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仲裁庭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仲裁期限从决定追加之日起重新计算;(二)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四)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五)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重新计算;(六)中止审理期间、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