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
某小型商贸企业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7000元、增值税额14790元;购进农民自产的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销售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70000元、增值税额28900元。
销售农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0元;购进和销售货物支付运费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货物运输专用发票5份,总金额7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在当月抵扣。2013年10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元。
分批法下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的生产周期基本一致,月末一般不存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成本的问题。
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x年4月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共计支付金额1200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普通发票,支付金额5850元;本月内销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共计158080元。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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