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 ),这是对账的法律规定。
各单位应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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