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条也规定了房屋承租人对出租的房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故C正确。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和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第92条规定了共有人的购买权,适用于按份共有,对于共同共有,只有在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且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时,共有人出售财产时,其他共有人才有优先购买权。这是因为,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能在共有财产中确定自己的份额,不能转让自己的权利,因此也就不存在优先购买权。故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0条规定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而且合伙人在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因此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按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来对待,是一种独立的优先购买权形态。故B正确。抵押权人于债务人在清偿期届满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这是抵押权的实质内容,也是抵押权人的最根本的权利。这种优先受偿权不是抵押权人的优先购买权。故A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