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利润分配顺序的审查,确定公司的利润分配真实性、合规合法性。
利润分配的一般顺序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某公司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方余额为700 000元,本年实现净利润5 000 000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0 000元,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 000 0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当年结转本年利润及其分配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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