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冯某雇佣甲照顾自己的父母,冯某与甲就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可以依据《劳动法》解决二人之间的争议
B、乙,女,在某矿山后勤部工作,有时候井下矿工人手不够,矿主就让乙到井下工作
C、丙与某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内感觉体力不支,萌生辞职念头,他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D、丁到某公司应聘的时候,提供给公司的信息是已婚且已有孩子,公司录用丁某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一个月公司发现丁某未婚,更没有孩子,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认定与丁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 “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 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甲是家庭保姆,因此不能依据劳动法解决其与冯某之间的争议。故 A项错误。《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 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故8项错误。《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 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故C项正确。《劳动法》第l8条是对无效劳动合同及其确定的规 定:“下列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 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 人民法院确认。”故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