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容。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运动和发展的道路和方向,指出事物的运动是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在表现形式上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
事物的内部矛盾是否定之否定的根源。由事物的自身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总是要经过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到否定之否定这样三个阶段、两次转化,完成一个周期性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
事物否定之否定的周期性发展,体现了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首先,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否定都是新事物战胜旧事物,都是既克服、又保留。所以,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其次,由于否定之否定阶段会重复肯定阶段的某些特征,事物发展仿佛回到了出发点,使发展过程呈现出周期性。
这表明新事物战胜旧事物不是一帆风顺的,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最后,坚持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必须反对形而上学的循环论或直线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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