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预备立宪”活动中颁布的主要宪法性文件包括:()
从1905年9月1日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起,标志着清末预备立宪的正式启动。这份诏书在中国维新立宪人士中间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一时期民间的立宪机构包括康有为、梁启超在国外的“国民宪政会”、“政闻社”,以及国内的( )等组织( )
慈禧太后于1905年9月1日,颁布实施“预备立宪”的诏书,标志着清末预备立宪的正式启动。这份诏书在中国维新立宪人士中间引起了很大反响。远在国外的康有为、梁启超,立即修改其策略,将“保皇会”改为( ),准备回国参与清廷预备立宪的工作。( )
慈禧太后于1905年9月1日,颁布实施“预备立宪”的诏书,标志着清末( )的正式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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