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针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争议,并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宝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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