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新加坡监督模式的特点。
1、赋予监察机关广泛的权力,保证监察权的有效行使。首先,监察机关拥有广泛的调查权。其次,监察机关拥有搜查权。再次,监察机关拥有逮捕权。又次,监察机关还有跟踪监视权。
2、惩戒与预防并重,实施综合治理。新加坡通过不断完善法律规范和行政管理措施,建立了惩戒与预防,标本兼治的监督体系。
3、注重对执政党的监督,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执政的人民行动党还规定,党员议员每周必须有一天回到本选区体察民情,参加群众聚会,倾听民众呼声,接受选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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