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指企业购进商品,有时因供货单位的计价错误或按暂作价计算等原因,使商品的进价与实际进价发生差异。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该公司2016年2月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为30万元,售价为40万元。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为270万元,售价为360万元。本期商品销售收入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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