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范中对于生态保护的要求有哪些?
(一)统筹安排剥离表层土的独立堆存,供复垦时再利用。采矿边场、断面、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应覆土,并及时进行绿化。 (二)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鼓励企业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分期治理方式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 (三)严禁在“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和其他不允许开采区域进行矿山开采活动,防止私自偷采现象的发生,逐步关闭距城市建成区10公里范围内的露天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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