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留党察看处分有哪些规定?
留党察看是党纪处分中仅低于开除党籍的一种重处分,适用于严重违反党纪,但尚未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党员。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